川沙现在有办离婚手续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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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双方可以到川沙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双方可以到川沙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016-06-30 · 知道合伙人情感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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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应当就近到浦东市民中心婚姻登记点(合欢路2号)或惠南婚姻登记点(城基路29号)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pd.shmzj.gov.cn/gb/mzpdxq/node66/u1ai1563.html
关于停止川沙婚姻登记点婚姻登记服务的公示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自2013年9月30日起,川沙婚姻登记点停止对外接待服务。
为此给您造成不便,请予谅解。如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可就近前往以下两个登记点办理。
浦东市民中心婚姻登记点(合欢路2号)
惠南婚姻登记点(城基路29号)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网站资料,http://pd.shmzj.gov.cn/gb/mzpdxq/node66/u1ai1563.html
关于停止川沙婚姻登记点婚姻登记服务的公示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自2013年9月30日起,川沙婚姻登记点停止对外接待服务。
为此给您造成不便,请予谅解。如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可就近前往以下两个登记点办理。
浦东市民中心婚姻登记点(合欢路2号)
惠南婚姻登记点(城基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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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都有办离婚的地方,一般都是在县里的民政局,和结婚在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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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县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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