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学历的官方答复
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给官方答复是:第一学历与第二学历的关系是同一层次的二种类型的学历。以前普通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上级是各省市第一教育局,毕业时颁发的学历是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称之为第一学历;成人高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其它继续教育形式则是由各省市第二教育局负责,颁发的学历则称为第二学历。用人单位招聘时,都强调第一学历的重要性,即只认可普通全日制教育学历,不认可自考、成人高考、电大和夜大等各种形式的在职教育学历。国家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来对待。它是在未毕业的[1]专科学生中选择优秀学生编入本科班继续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法律规定和普通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同等对待。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则为第一学历,标有“成人”或“自学考试”字样的为第二学历。
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211高校等字样信息,禁止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
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第一、第二学历的区分原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所谓“第一学历”原本是指由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现今通常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亦即排除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脱产班、成人函授班、电大、网络教育等其他形式教育所取得学历。现阶段,因教育体制、高等院校及学生自身等诸多方面存在众多问题,致使“第一学历”情节依旧存在,并产生众多误区。用人单位选聘人才更是将“第一学历”出身作为重要甚至唯一参考标准,由此,亦产生诸多错误观念及不平等甚至是歧视现象,有违国民教育之基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