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东县拆迁可以说的具体一点吗?
肥东县城应当属于城镇规划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予以补偿,即最基本也要做到“拆一还一”。可以用法律知识说的详细点吗?有必...
肥东县城应当属于城镇规划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予以补偿,即最基本也要做到“拆一还一”。可以用法律知识说的详细点吗?有必要时会采取您所说的法律条款维护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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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安徽拆迁律师团高飞律师解答: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综上
被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房屋面积,依照周边房地产成交价格进行货币化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与家里有几口人无关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2、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上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综上
被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房屋面积,依照周边房地产成交价格进行货币化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与家里有几口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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