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被车撞了一下,骨折住院了,交警处理对方全责,咨询下赔偿的问题。
声明一下,我在这里提问,不是为了想多要钱,我也没打算讹人家,只是因为我不懂理赔方面的知识,所以想问下大家怎么才能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赔偿要回来而不被坑。 展开
在赔偿的处理问题上,受害人可从一般伤害或是伤残伤害进行考虑。所谓伤残伤害是指受害人的骨折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下称《评定》)中伤残级别的要求。此时,受害人可特别的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谓一般伤害,是指非构成伤残的伤害,此时受害人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般性常见费用。
一把伤害案件里,在受害人出院后,即可着手与对方协商索赔相关事宜。
伤残案件里,伤残需要通过司法鉴定,在医疗终结通常受害人也是出院后,受害人即可着手委托具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其是否构成伤残并伤残的级别。在拿到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后,受害人可具体着手索赔。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http://www.peichang.cn/special/jtsgpcbz/
事故的赔偿处理可以选择和解、调解或是诉讼的途径。如果是伤残案件的,鉴于赔偿数额较大,涉及伤残的鉴定等、赔偿标准的选择等多重问题,适宜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当然,一般伤害案件也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
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确定。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依据《评定》
腿部骨折构成伤残的情形包括:
1、九级伤残标准: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2、十级伤残标准: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推荐于2017-12-10
1、因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构成伤残的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2、治疗期间的误工费
3、护理费、医疗辅助器具费;
4、交通费(符合外地就医的根据交通发票)
5、住宿费(符合外地就医的根据住宿发票)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一般一天20元左右)
伤残赔偿金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各有区别。
误工费根据上班的实际工资来计算。
护理费如果有正规的护理发票可以按上面的争取,没有的标准会低(而且不同的地方会有所区别)。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392元
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23元
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2、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6、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8、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9、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10、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 = 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照各地收入情况各有区别,仅提供全国标准。
多谢,回答的已经很详细了,根据目前情况看,虽然骨折了但是后果不是很严重,所以我也不打算去评伤残了,还有几个问题麻烦你再给说下。
1、医疗费赔偿,保险公司貌似有一些药物是不赔的,这个不赔的部分应该怎么处理较好?
11、住宿费赔偿金额,这一项在本地住院的是不是就没了?
14、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如果不评伤残的话,还能有多少钱算合适(中等城市)?
保险公司不予报销部分的医疗费按事故责任大小按比例由事故双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地住院住院费归保险承担。
我只找到一些省份的标准你自已评估一下吧(一般2000元吧)
(一)安徽省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二)山东省
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三)福建省
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四)江苏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