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的逻辑哲学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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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和维特根斯坦在哲学上的根本区别。人们一般更多地注意到他们思想的联系,通常认为他们在思想上毕竟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此他们都算是“分析哲学家”。可是,维特根斯坦为什么觉得他的哲学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东西,以至于罗素不能理解?而且,维特根斯坦虽然被分析哲学家们奉为宗师,但是维特根斯坦恐怕不会认为他和分析哲学家是一伙。我想是这样的:维特根斯坦哲学的许多细节确实被罗素和其他分析哲学家所接受和利用,但是在哲学的主旨上却完全不同,结果,分析哲学是一种没有包含维特根斯坦思想主旨的哲学。所以维特根斯坦才会觉得罗素等人误解了他的主要观点(而不是细节)。可以说,分析哲学以为,对事物的逻辑的和科学的描述本身包含着一种哲学观点,而维特根斯坦则认为这种逻辑的和科学的描述恰恰只是逻辑的和科学的观点而并非同时是一种哲学观点,哲学只不过是一种让逻辑的归逻辑、让科学的归科学、让某种事情归某种事情的活动,是一种“把帐一笔一笔算清”的活动而已。维特根斯坦甚至认为:“没有一种方法是哲学的方法,虽然有各种方法,就像有不同的疗法”(《哲学研究》133节)。至于那些无法算清的、也就是不可说的东西就不用去说了——其中也许至少有一部分可以给予宗教性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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