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和快递有哪些区别?
有以下几个区别:
1、经营范围不同。邮政的普遍服务业务以私人信件、包裹为主;快递业务以商务文件、资料、小型物品为主。
2、服务对象不同。邮政的普遍服务面向社会全体成员,以提供社会成员之间基本的通信服务为准则;快递服务则主要针对经济贸易领域内的特殊客户,以个性化的特殊服务为准则。
3、服务标准不同。万国邮联对邮政的普遍服务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邮政的普遍服务注重服务的标准化和统一性;快递服务更注重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门对门”、“桌对桌”的便捷服务。邮政业与快递业属于两种不同的服务类型。
4、邮递渠道不同。邮政服务是通过邮局之间的连续投递进行的,国际间的邮政服务通过万国邮联协议进行;而非邮政的国际、国内的快递服务,是通过快递公司自身的跨国或全国的网络,或两个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之间进行的。
5、定价机制不同。邮政普遍服务的订价,遵从万国邮联关于让所有人可以接受的低价原则,制定并执行全国统一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低价的固定资费标准;而快递企业的服务价格,则是遵从价值规律,按照其服务效率与服务程度不同,以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价格水平。
6、企业运行规则不同。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邮政企业作为国家公用事业单位,虽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对于出现政策性亏损时,会由国家财政给以专项补贴,因此邮政企业不会倒闭,邮政职工可以有调整但不会失业,可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快递企业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实行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快递企业时时面临着市场经济的考验,快递员工的收入只能根据企业的效益情况来决定,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
7、行业监管体制不同。由于邮政的普遍服务业务属于国家的公用事业;快递服务属于竞争性的市场化业务。所以在行业管理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邮政部门没有权力管理快递业,也未将快递纳入邮政的专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