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务没有完成,公司扣底薪,属违法吗?
如果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合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扣除工资违法有以下情况:
1、打着捐赠做慈善的口号强行扣除员工工资。
虽说奉献爱心是一种美德,但这也要遵从自愿原则。如果企业强行扣除员工工资,用来作为企业捐赠获取别人称赞的一种手段,那么这就是违法《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给职工相应的赔偿金。
2、在女性职工孕期体检期间扣除其工资。
女性职工在孕期不得随意辞退或扣除合法权益的工资,特别是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也应该按出勤对待,不能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特别是对待生产一线的女职工,主管部门及公司也要适当减轻对其的工作任务,保护女职工的健康,不能随便扣除她们的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3、告知员工请假要扣三倍工资。
职工请事假,也应该按事假扣除的法定公式计算,不能随便多扣,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请假扣除公式为:扣除金额=(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21.75天是劳动法的月法定工作日)
4、员工上班迟到被扣工资或者罚款。
站在单位的角度想,劳动者迟到属于违法了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制度的相应要求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出发,才能实现双方权利的平等。但在之前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于十年前废除了。这就是说,作为单位已经不能随便对职工进行罚款了。
5、员工辞职了,但单位扣着其工资不发。
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就算是辞职了,用人单位也不能拖欠或者不发他之前应得到的工资报酬。这也是违法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问错了!应该这样问: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公司拿底薪作为绩效考核,低于85%就按考核分数*底薪出工资合理吗?劳动法中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