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国税地税一共交几个税点?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交的有3种,分别是城市建设维护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以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基数。具体计算:
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2%
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地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按3%缴纳教育费附加,另外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辆税这些税种的税率各不一样,具体可查询地税公告。
扩展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类型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四、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国税征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农副产品为13%,小规模为3%,如果是酒类或高档消费品要征收消费税,消费税有从量定额征收和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三种纳税方法,具体税率按实际经营品种而定,再者,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地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按3%缴纳教育费附加,另外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辆税这些税种的税率各不一样,具体你可查询地税公告。
具体算法如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经国税机关认证后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 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3%征收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有的省份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增值税额依1%(有的1.5%)费率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1)查账征收的按照实际利润额×25%的税率计算缴纳。经主管国税审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按照应税销售额×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 其中,所得税有主管国税机关核定。
5、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工资薪金按超额累进税率5%-45%税率计算缴纳,股东分红按照2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营业账簿按件5元贴花;记载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由地税征收 。
7、如果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还应当依法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由地税征收。
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2%
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地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按3%缴纳教育费附加,另外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辆税这些税种的税率各不一样,具体可查询地税公告。
扩展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外资企业1994年之前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从1994年1月1日起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类型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四、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