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推荐一下播音主持女生大气的偏冷门的自备稿件
推荐如下:生死逆旅、冬、俗世烟火香、几处东升、清风如你。
1、生死逆旅
秋寒了,天地肃杀。万物慵懒的同时,蚊蝇也失去了夏日惹人厌的活跃。他们将死了罢!
蚊蝇的一生,可悲吗?
朝为红颜,暮成枯骨,想来是可悲的吧。可在晨光熹微中出生,在暮色夕阳中死去。“朝朝暮死,尽其乐”想来又是幸福的。
所谓朝生暮死,谈的又岂止是蚊蝇?万物之蚊蝇也,天地蚊蝇也。庄子道:“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而纵观古今,又有“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的铮铮之音,那么,什么是长久呢?
高二的历史课,学文化遗产。“遗”一字,可谓博大精深---连接生与死,灵与肉。每每读书,看秦始皇陵、明十三陵、圣母玛利亚大教堂、金字塔……心有戚戚,遂又想起了道家。《庄子》载:“老聃死,秦失仅三号。为何?
曰:“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善哉斯言------适来,时也;适去,顺也!
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其第四王朝最为繁盛。吉萨高地上的金字塔,错落有致,千年不倒。日什东方,如太阳的神祗降临人间。古埃及谚语有言:“世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而铸造这一辉煌的法老,终其一生都不曾见过塔顶升起的太阳。”
我又有疑了:修建如此浩大的工程,却是为了后世的繁华,值得吗?这就如同一位葡萄酒的酿造者,闻的是酿遗时的酸涩,却一辈子等不到酿成后的甘甜,值得吗?
为了无法预见的美好,值得吗?
将目光从世界那头,收回到这头。清末变法,由嗣同始。
为了无法预见的美好,值得吗?
将目光从世界那头,收回到这头。口、由嗣同始。谭嗣同为变法而死时,中国大地满目疮痍。可他的这身热血,何其无能为力,何其为造化所弄,可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前赴人口继,为不可推卸者、孜孜以求者,百死不悔?
在刘慈欣的科幻小说《赡养上帝》中,上帝们愿以所有的科技成果,换取人们的赡养。可人们人发现那些高我技在当下无洛使用,只有在现代科技发展千年后,才能与上帝赐予的知识对接。
那么,人们该如何选择呢?是选择造福千年后的人类而牺牲现在的人力物力,还是选择拒不接受上帝的恩惠?
这篇科幻小说揭示了一个值班所有人思考的问题:我们与我们的后人有关吗?与祖先呢?与世界呢?
读《报任安书》的时候,我总是为那个小小的蚕室而痛,为里面的伟大灵魂而痛。司马迁与我有关吗?若说有关,他只是书中的一个名字而以;若说无关,他在我精神世界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活在我的记忆里,也可以说,他因我的记忆而活。
所以,有些人的生命是能够因为记忆而永恒存在的。
永恒有多长?生命有多长?朝生暮死,究竟是上天的诅咒,还是宇宙的法则?是奥汀的礼物,还是潘多拉的魔盒?
我想,这个世界上有极致的现实,就有权致的理想。哪怕坚持后者的人只有千万分之一,其存在意义就已经超越了生命的长度。
朝生暮死,却也值得。
2、冬
收起遗落的树叶,经历了世界变化的你,优雅地老去。银装素裹是你留给大地最后窒息的美丽。
-------题记
现在的我常常在责问自己,为什么总在你降临留恋秋天的的记,总在你结束后就匆匆寻找三月的绿意。
很多时候,我独自走在一条悠远的路上,忽明忽暗的路灯的光,洒在地面上,微微泛着银光。无惧你四面侵袭的寒凉,是我们相互拥抱的唯一方式。你所带来的夜是那样漫长,可当我们的心灵彼此慰藉,那夜间的孤独便灰飞烟灭。
还有些时候,你或许害怕极了这无尽的单调,便在一个明朗的早晨,给碧蓝的天空缀了一个黄澄澄的太阳。掀开窗帘,我热情的将你迎进我的小屋,一直陪他到静谧的午后。
但更多时候,看到街道边往日枝叶繁茂的树木如今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我总隐隐约约的对生命的逝去感到惆怅。你还夺走了我窗台上花朵的娇艳花瓣,故乡的小路边曾热烈盛放的野花也早已荣华不再。
霜一天比一天重。若是有空闲,我便一定要赶在黄昏时分,到田野上去走走。仅剩下枯草的田野,散发着阵阵寒意,又夹杂着清新的气息。
那时,只要抬头望一望天空,便会蓦然发觉自己的心境已经变得明朗 ,像高远的天空一样。依稀可见远方朦胧的白墙青瓦,陶醉在晚霞将近的暮色中,让人不由得裹紧衣衫。
北风找到了栖息之所,便与片片雪花缠绵着飘落向大地。那样银装素裹的世界,曾令多少人回忆起童年在雪中奔跑嬉戏的日子!它那耀眼的银白,不知“温暖”了多少冰冷的心。
你又是那样的有趣,且先不说你将轻盈洁白的雪花洒在荒芜的大地上,你还让梅花缀满枝头,为自己撩上一抹风姿。那“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的梅雪争纷,莫不是因你而起!何况你又想弄出“忽如一夜春风来”的意境,倒怪不得我会想春天了。
伴雪而来,随风而去的冬天的雨,不知道是飘逸还是深沉,只记得接在手心的那一滴,晶莹剔透,反射着雨后灿烂的阳光。仅仅是那一滴,就存留了整个冬日的暖阳。
不去追忆昔日诗人的笔墨,也能臆想出你的美丽,就存留了整个冬日的暖阳。
萧索的世界无意间容留了清新的绿叶,耳边也仿佛响起雏燕的呢喃,不禁惶恐:再想下去,你恐怕就要离开了。
恍然惊觉,梦醒了,冬天还在。
点评:写冬天的文章很多,而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表达上不落窠臼。全文采用第2人称的写作手法,将冬拟人化。这样的写法不仅让人耳目一新,也使得作者对个的描写像是与一个知己好友叙旧,如“无惧你四面侵袭的寒凉,是我们相互拥抱的唯一方式”
那“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等梅雪争纷,莫不是因你而起”等句子,新意迭出、优美灵动,让人读后不禁为作者创新的写作意识点赞。
文似看山不喜平。如果别人一看你的文章就觉得老套,平铺直叙,就会丧失阅读的兴趣。所以,我们在作文时要追求表达新鲜。
其实表达新鲜就是在言语通顺的前提下,勿去陈言,力避千篇一律、平铺直叙。可以活用词语,修辞多样,句式多变,让文章亮丽起来,熠熠生辉。可讲究技巧,各种描写手法各得其所。努力在形式上进行新的探索,不落窠臼。
3、俗世烟火香
古人是比今人会过日子的:二月杏花白,就称杏月;六月荷花开。,就称荷月;九月菊开灿烂,即名菊月……如此一年十二个月下来,杏桃槐榴,荷桂菊葭,每个字就是在眼前开谢的时光,年岁也就是在花香的长卷中慢慢流逝。
谁说只有时髦的年轻人才说称得上酷?对于每天用尽最后一丁点儿时间的我们,有谁会在这铺天盖地的作业、漫无涯际的考试中,会惦记哪样的时节会有哪种花的花苞轻轻涂蕊呢?如此,那些能慢慢过日子、有凡俗烟火气息的人,才真正具有一种低调且奢侈的酷。
昙花应在晚上开花被誉为“月下美人”。然而那样过于无暇不沾烟火气息的美,也必难以长久,所以昙花的花期是极为短暂的。就像有人认为的酷一样,只是追求一瞬间的快慰,于是生活过着急促而空虚,这样的酷就恰如一张白纸,稍一触碰便已绝意兴阑珊。
也总有人觉得日子过得像杨花,在一年之中最美的春季风流一夜,最后滚落尘埃,他们认为的酷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杨花落尽,无果无实,不像桃杏芳菲过后,已将尚小的青实抱入怀中。这样的酷不过是虚度光阴,乱花迷眼罢了,与生活的质量又有何干?
精致的日子中的酷,就像石楠,花小而密,一簇簇的,却并不失美感。生活平平凡凡甚至琐碎不堪,世人皆然。 可是会生活的人,总会在柴米油盐中找到一个个小确幸,最终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和生活中独特的酷。
我们其实都生活在尘市的烟火里,没有江上之清风,没有山间之明月,也不可能将日子装订成一部一波三折的传奇小说。
但若细致地生活,每日,每月,每年,那些微小而幸福的瞬间便将在我们的生活中点点浮现,如夜空中亿万星辰,或明或暗,浩渺而美丽。这便是我们所拥有独一无二的生命历程。这样的酷,又岂是传奇小说能够比拟的?
等厌倦了凡俗的五颜六色,独喜岁月清欢时,寻一个妥当的归宿,安排落拓的自己,踏雪寻梅,风炉煮茶,还自己满地芬芳,一池心静,这样全心全意地对待生活,有岂可不谓之酷?
只是可惜,太多人生活过于繁忙,能珍视身边细小幸福的人也逐渐减少,我们变成了“大人”,再也看不到生活的本质:其实我们苦苦寻找的酷,不就是俗世的烟火香吗?
4、几处东升
日出从不属于奔忙的都市。
曾连夜雾霾遮掩了它应有的光辉。我置身于穹顶之下,只是心念远方。
曾连夜登上海拔二一千米的牛背山山巅,只为一睹旭日东升之时的贡嘎山“日照金山”的震撼美景。
身披星辰,早早架好相机,只为捕捉日出的每一帧心跳。置身云层之上,看太阳将第一缕阳光射向远处圣洁的山顶,如同画家谨慎的向画布落下第一笔油彩,接着便将万丈光芒无私地洒向天地人间,洁白的仙境笼罩着一层粼粼金光。
唯有如此,方能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人间小之感吧,仿佛世人只余这纯白无瑕的金光万道,烦恼忧愁何处容身?
曾在凌晨出发,顶着沁骨寒风,只为饱览青海湖“镜光双日”之象。夜未央,黎明将至,一轮晓月仍留恋着浩瀚星空,东方却已泛起微光。
红当当圆滚滚的太阳像极了因做错事而修红脸的孩子,躲在那湖面之下不敢露出头来,吊足了大家的胃口。
眼见黑夜渐渐泛白,它无处遮掩,只能羞答答的探出脑袋,露出他完整的、伟大的、灿烂的身躯。湖面荡漾着金色的光,早起的水鸟被惊得飞离湖面,在微黄的天空和湖面的倒影中留下残影。
-----天,已大亮了。
正如我所经历的无数次日出一样,在黑暗无处藏身的光明之下,人们开始了新的一天或忙碌或悠闲的生活。在未曾有人注意到的天空之城,太阳慢悠悠的从中边晃到正上方,给予人们正午最炽热的高温;又悄无声息的从西方落下,完成日复一日未更改的使命。
在无可期望的漫漫长夜中,邪恶和恐惧伺机而出,弥漫于人人脑海中的皆是未知与迷茫。如此看来,这日出便显得至关重要。它为静谧的夜曲增添了激昂的乐章,为深邃的幽暗添上夺目的炫彩,它连接了世界的明与暗、善与恶,是虚伪不敌的纯真的光明。
我喜爱日出,或许更喜爱日出前的焦急而憧憬的等待。为欣赏一次日出,每每凌晨便起,在他人恬静的梦乡中,我背上行囊,脚赴前路,只为占据那句有最佳观赏角度的一隅。
而日出的那一刻偏又是那样短暂,唯恐只一眨眼的失神便错过了阴阳相连的盛景。也许一如易逝的时光吧,人生苦短,韵华难存,逝去的每一瞬都绝无仅有,一去不返。
话用顾城那句名著的诗吧。那一轮东升的旭日是我黑夜中的眼睛,是它照亮了我黑暗深处的光明。
5、清风如你
她,是溪边不知名的小花,历经300年修行,终成人形;他是遭人遗弃的孤儿,被一个道士收养,从此走上修行之路。那日,他下山时发现了倒在溪边的她。他牵着她的手,将她带回了道观。他叫白羽,他给他取名叫白臻。
从此,她就成了他身后的小小跟班。那年,他9岁,她的肉身7岁。
他不仅给了她名字。还教会了她许多事情,让她慢慢适应了人类的世界。他对她很好,这反而使他心生愧疚,因为她一直对他隐瞒着自己是一只妖的事实。
其实她也是不得已,毕竟他是个道士,是个注定要斩妖伏魔的人,如果他知道自己身边住的一只妖…每每想到这里,她就不敢再想下去了。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手中的剑斩了不少的妖,他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除妖师。她作为一只花妖自然出落的亭亭玉立,可每当有人上门来提亲时,他总会如此顽童般的用颜料将她的脸丑化一番。
她笑着对他说:“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他却认真的牵起她的手,对她说:“你可是我的珍宝,别人休想将你夺走。”她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是人妖殊途,哪怕她早已对他芳心暗许,她也没办法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
她只能不断的告诉自己:“终有一天,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报答他。”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个报答他的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当朝太子从小身患恶疾,皇帝请来的众多名医束手无策。某日,一大臣献上独家秘方:修为三百年以上的花妖死后化为丹药,太子服下此丹便可痊愈。于是皇帝张榜天下,重金悬赏花妖。
她知道,将花妖献给皇帝之人,必能功成名就。于是她央求他带自己去京城游玩,他拗不过他,只能应允。
在京城的皇宫前,看到化作妖态,灼灼其华的她,他一下子愣住了。她对他说:“对不起,瞒了你这么久。我一直想报答你对我的恩情,今天终于可以如愿了。”
说完这话,她趁他不备,抽出他随身携带的剑,反手将剑尖刺入了自己的胸膛。瞬间,她化为一颗红色丹药落入他的掌中。滚烫的红丹灼着他冰凉的手指,他悲痛欲绝,踉跄的转身离开了京城。
十年后,小溪边,他青山落拓。两鬓霜染,长身而立。他面前田野里的田野花绵延千里,清风徐来。幽香似盈满了天地。
他轻抚着手中的红丹说道:“白臻,你喜欢这些花吗?我不识花,也不知你属于哪一种,所以这些年我走遍千山,将那些我没见过的花都带了回来。
花多一些,你是不是就会修炼的更快一些?是不是更早化为人形我现在不斩妖了,寿命最多不过百年,也不知能不能等到你。如果我早告诉你,其实我一直知道你是妖,我斩妖是因为我贪心,不想只陪你百年。
而是想要修仙和你天荒地老,那你是不是不会弃我而去了?如果我不贪心,你是不是就不会误会? 哪怕只能陪你百年,也好过你我现在难以相见。
一滴泪滴落在花丛中…幽香徐来,清风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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