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下调,合同,发票问题,您知多少
增值税税率下调,合同、发票需要注意的16个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颁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解读
一、增值税率下调已确定,3月到5月期间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合同是否要等于5月1日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要考虑降价,财务人员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
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现在已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但又没达到500万元,文件已明确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转回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进项发票抵扣问题,如果我们是在5月1日之后收到以前合同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如果以5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5月1日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当务之急,一定要全面梳理合同、发票等,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争取为企业取得最大优惠!
以下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仅供参考!
1、销售方特意等到五一才开发 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
2、简易征收和小规模哪个更具优势?
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不能享受增值税季度9万元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可以。
3、政策规定是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将一般纳税人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一定时期如何理解?该制度是一直存在还是仅仅存在于5月1日之后的一定时间段?
是的,最新文件已明确在2018年12月31日前。
4、税率变了,进项税额要4月全认证完吗?
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全部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也比较繁锁。
5、转为小规模,但有固定资产,40%的留抵,怎么处理?
按原则上是不能再进行抵扣,一旦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转入成本。
6、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现在调整为500万元,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对方没有达到500万元,那他就不能给我开专票,作为购买方那不就亏了吗?
对方可以代开3%的专票,不能开17%的专票,作为购买方确实是不划算。
7、增值税税负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真的有利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增加,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或是有什么好处?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好处是,可以继续使用低税率发票3%或5%,账务处理比较简单,年度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还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9、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5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依据新的政策,企业要把新签合同管理好,可以签16%或10%税率的合同。
10、房地产老项目5%的怎么办?
断续执行简易征收,按5%交增值税,不影响。
11、新政策实施后17%税率的专票有抵扣期限吗?
要等待税务局最新通知,企业做好进项发票梳理工作,哪些发票在5月1日之前能收到,进行认证。
12、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一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13、工业、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调高到500万元,是否意味着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会减少?还是会实行更广泛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3%税率专票?
不会减少,如果我是购买方会考虑和一般纳税人合作,如果转成小规模,会减少订单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对于一般纳税人,要考虑自己的客户需求,不能随便转小规模纳税人。
14、5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5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10%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5月1日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10%签的合同,可以开10%的发票。
15、那5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6%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16、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能详细说说嘛?建筑的总包合同呢?租赁老项目5%的呢?
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1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