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列举法和描述法表示集合

 我来答
金果6333
推荐于2019-11-02 · TA获得超过116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59
采纳率:97%
帮助的人:7.3万
展开全部

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 [7]  。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举法还包括尽管集合的元素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将它们的变化规律表示出来的情况。如正整数集  和整数集  可以分别表示为  和 。

描述法

描述法的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

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例如,由2的平方根组成的集合B可表示为B={x|x2=2}。而有理数集  和正实数集 则可以分别表示为  和 

扩展资料: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最原始的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

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模糊集

用来表达模糊性概念的集合,又称模糊集、模糊子集。普通的集合是指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的全体。这种属性所表达的概念应该是清晰的,界限分明的。

因此每个对象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也是明确的,非此即彼。但在人们的思维中还有着许多模糊的概念,例如年轻、很大、暖和、傍晚等,这些概念所描述的对象属性不能简单地用“是”或“否”来回答,而模糊集合就是指具有某个模糊概念所描述的属性的对象的全体。

由于概念本身不是清晰的、界限分明的,因而对象对集合的隶属关系也不是明确的、非此即彼的。这一概念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控制论专家L.A.扎德于1965 年首先提出的。

模糊集合这一概念的出现使得数学的思维和方法可以用于处理模糊性现象,从而构成了模糊集合论(中国通常称为模糊性数学)的基础  。

相等集合

如果两个集合S和T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S与T两个集合相等,记为S=T 。显然有如下关系:

其中符号

 

称为当且仅当,表示左边的命题与右边的命题相互蕴含,即两个命题等价。

符号法

有些集合可以用一些特殊符号表示,举例如下:

N:非负整数集合或自然数集合{0,1,2,3,…}

N*或N+:正整数集合{1,2,3,…}

Z:整数集合{…,-1,0,1,…}

Q:有理数集合

Q+:正有理数集合

Q-:负有理数集合

R:实数集合(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

R+:正实数集合

R-:负实数集合

C:复数集合

∅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合

甘胜ks
推荐于2019-10-18 · TA获得超过1932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827
展开全部

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  。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举法还包括尽管集合的元素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将它们的变化规律表示出来的情况。

描述法

描述法的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

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

图中题目答案:

(1) x(x^2-1)=0

x1=0 x2=-1 x3=1
列举法:{0,-1,1}
描述法:{x|x(x^2-1)=0,x∈R}
(2) 列举法:{11,12,13,14,15,16,17,18,19}
描述法:{x|10<x<20,x∈Z}

扩展资料:

1、集合的定义: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2、列举法和描述法的优缺点:

列举法:

优点:  直观 灵活 简便 。

缺点:元素多的情况下很不方便一一列举.

描述法:

优点:  省时省力 概括性强。

缺点:较为抽象,不利于判断选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合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泽皖傲安G5
2020-07-31
知道答主
回答量: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89
展开全部
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 。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举法还包括尽管集合的元素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将它们的变化规律表示出来的情况。

描述法

描述法的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

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

图中题目答案:

(1) x(x^2-1)=0

x1=0 x2=-1 x3=1
列举法:{0,-1,1}
描述法:{x|x(x^2-1)=0,x∈R}
(2) 列举法:{11,12,13,14,15,16,17,18,19}
描述法:{x|10<x<20,x∈Z}

扩展资料:

1、集合的定义: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2、列举法和描述法的优缺点:

列举法:

优点: 直观 灵活 简便 。

缺点:元素多的情况下很不方便一一列举.

描述法:

优点: 省时省力 概括性强。

缺点:较为抽象,不利于判断选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fanglva
推荐于2017-09-12 · TA获得超过3.4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2万
采纳率:87%
帮助的人:5594万
展开全部
(1) x(x^2-1)=0
x1=0 x2=-1 x3=1
列举法:{0,-1,1}
描述法:{x|x(x^2-1)=0,x∈R}
(2) 列举法:{11,12,13,14,15,16,17,18,19}
描述法:{x|10<x<20,x∈Z}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userkool

2015-08-22 · TA获得超过3.3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3万
采纳率:92%
帮助的人:4509万
展开全部
(1)列举法:{0,-1, 1};描述法:{x I x(x^2-1)=0}
(2)列举法:{11, 12,13, 14, 15, 16, 17,18, 19}
描述法:{x ∈Z I 10<x<20}
做一做答案:{x I x^3+4x=0}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6)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