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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2021年6月,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2017年5月2日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80元。
长春医保中心电话:
医保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431-81110000
长春新区医保经办窗口:0431-80798053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新办、补换、临时制发等业务:12333或81816000
扩展资料:
市医疗保险局主动服务,由网络处和登记处,向五县(市)区医保相关业务负责人现场介绍、展示“医保业务网上申报系统”。
市医疗保险局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以合法合规为依据,利用“互联网+医保”,优化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医保缴费结算平台系统,做到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
前10个月完成医保网上经办业务28万笔,占全部参保业务85%,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
办公室 85641840
登记审核部 8564191
基金征缴部 85641897
医药监督部 856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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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0431-81932999
问:长春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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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长春市医保中心地址是哪
答:在繁荣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沿着繁荣路向东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