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一生中,很多时候难免避免出现伤害别人,或者别人伤害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被别人伤害的情况,而对方又想要通过私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损失,外加部分的误工费、营养费即可,切不可狮子大开口,让对方难以接受高额的赔偿。
对于大家被人打成了轻伤一级的情况,关于赔偿事宜,我个人有下面这些看法和建议:
一、确定自己的身体无大碍在打架的过程中,可能对方不经意的举动和力量,都会带给我们沉重的伤害。所以在受伤以后,先不用谈相关的赔偿事宜,我觉得最要紧的情况,应该去医院看看,自己有没有受伤情况出现。
很多时候一些内在的伤,如果不经过科学仪器的检查,我们根本就看不出来。而这些伤,也只会在今后的生活中,慢慢地体现出来。
因此在确认自己身上的伤痛,没有大碍的情况下,再和对方商谈相关的赔偿事宜,我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比较合理。
二、赔偿情况商谈老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在一次打架斗殴事件中,我想肯定不会全部都是一方的过错。但作为动手的一方,这肯定是不正确的行为,因此他的责任也会相应的多一些。
既然对方已经有了道歉认错的态度,而且也积极的协商赔偿的事宜。我觉得大家不如化干戈为玉帛,趁此机会消除彼此的矛盾和误会。
至于相应的赔偿,就我个人看来,只需要将个人的误工费用,以及相应的营养损失加进去即可。这是一个可多可少的赔偿金额,很多时候全看自己个人的心意了。
所以综合上面的情况看来,在一次打架斗殴的事件中,如果对方要求私了的情况下;在计算赔偿损失时候,只需要计算相应的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用即可,这个没有具体的数额可以参考,根据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金额。
实务中,轻伤一级,协商赔偿几千元至几万元甚至更多的都有,也要看对方的赔偿能力。
总的原则是对方能够接受,不要狮子大开口。
具体可以提供参考的有以下几点:
1、实际花费多少,尤其是医疗费花多少,住多少天的医院。
2、对方的身份。如果对方是干部,怕影响,可以多要求赔偿一些。
3、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对方经济状况很好,可以要求多赔偿一些。因为对方不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