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吗,而不用发票
可以用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但是以后回单只能证明款项的转移,不能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如果是单纯的往来转款,用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就可以了。如果是开支成本费用,就需要有发票来支持。
《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对审核原始凭证问题作出了规定: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律职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也就是说,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据此执行;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主要审核内容:
1、发票的真伪辨别。以下为假发票:一是发票号码与单位归属地址不一致;二是地税局印制的最大面额,凡是超过最大面额的为假发票,国税除外;三是机打发票须精确到年月日,无精确到年月日为假发票。
2、发票是否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原始凭证的金额合计是否正确,且大小金额必须一致。
4、原始凭证是否有经办人签字。
5、签字手续及单据是否齐全,如招待费是否有分管领导批准,培训费、固定资产购置及大额支出是否有申请批示。
6、原始凭证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包括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规格型号等。
7、手写发票是否双面复印。
8、原始单据的粘贴是否规范。
9、原始单据是否有经办人签字。
10、汇总发票是否附有机打小票或销售清单,且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11、由于供货方原因无法取得有效凭证,是否向对方索取收据或其他证据,且盖有印章,并由证明人和经办人签字。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有以下的附加条件: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5、销售货物发生退口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6、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原始凭证
如果是单纯的往来转款,用银行回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就可以了。
如果是开支成本费用,就需要有发票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