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消防通道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水火无情,尤其是火灾,在生活中更常见。近几年关于救火的新闻中,频繁出现的一个词就是“占用消防通道”。
关于对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消防通道”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企事业单位、商场等经营场所,还是居民社区,都应该做到:
1.设立明确的标识,有明确的安全疏散标准和应急照明装置。对于消防通道处的防火安全门、防火卷帘等,要依法合规设置。避免出现火情发生时,寻找无门的情况;
2.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障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在消防通道处堆积杂物等,不得在正常的经营、生活期间关闭消防通道,不得遮挡消防通道的安全疏散标志;
3.小区内要设立专门的消防通道,不得将车辆停在消防通道内,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发现有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应及时制止、说明,疏通消防通道,并定期巡逻监督;
4.消防通道周围的紧急用品及设施,要定期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更换或报备,保证消防用品在灾情发生时能够派的上用场,保证消防通道在疏散人群保护民众安全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5.监管部门也要丁桥巡逻巡查,排除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及配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及时处理。
发生火灾时,消防部门会第一时间赶到,但经常会出现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限高等状况,一旦出现就极有可能导致错过最佳的救援时间,导致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悲剧,以及不可计数的损失。
希望对消防通道的重视,也能像对火情的重视一样,逐渐提高。消防通道,就是我们每个人在危险发生时的安全通道和救命通道。让它保持畅通,就是给自己的生命留多一点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