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课程与教学关系的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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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目前关于课程与教学关系的几种认识
对于课程与教学关系问题的认识,有学者归纳为三种类型
1、独立模式
独立模式即课程、教学相对独立,各执一端,互不交叉。这种观点在教育理论界的支持者颇多。如布鲁纳指出:“将课程和教学看作是分离的实体。”蔡斯坚决主张将课程和教学分离研究,他的观点是将课程视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教学则是一个特殊的现象或亚系统,在某种程度上,教学是课程的延续。坦纳夫妇主张:“在当代的课程理论家中,课程与教学是两个独立的领域,这种论点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可。”就是说,各自在互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自行发生变化。
2、包含模式
这种模式有两种情形:
(1)大教学小课程,即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包含于其中,我国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长期持有这种观点。这种观点隐含有课程等同于教学内容的趋向,如把课程定义为“指学校教育科目及各科教材,也就是教学内容”。这样,课程就成了教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要素。 (2)大课程小教学,即把课程理解为上位概念,课程的内涵和外延都相对扩大。这种观点在北美影响较大。美国现代课程理论奠基人泰勒把教学作为课程理论的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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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这在其代表著作《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已经有所体现。
3、循环模式
循环模式即两种系统虽然相对独立,但存在互为反馈的延续关系,课程不断地对教学产生影响,反之亦然。该模式意指教学决定在课程决定之后,并且在教学决定付诸实施与评价之后,根据成效,修正课程决定。这一过程周而复始,永不终止。 独立模式将课程与教学相互独立并分离,容易产生一种误导,出现教学研究与课程研究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教学实践与课程实践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最终给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课程事业和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包含和循环模式都充分说明了课程与教学的密切联系,告诉我们课程与教学实际上是无法独立和分离的,其理论研究也无法单独进行。即使在“计划文件”层面上规划课程,也必须同时规划与特定“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形式、途径、手段和方法。课程规划出来后必然要投入实施,这就是教学。所以,教学就是作为“进程”的课程的有机环节。
二、我国对课程与教学关系的见解
1、教学论包含课程论
1949年以后,我国引进苏联的教育学。在苏联教育学里只研究教学内容,不研究课程,只有教学论,没有课程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课程论学科开始逐步恢复起来,就引发了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问题。一些人根据历史传统,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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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就把课程论归属于教学论的门下。
2、相互独立论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提出,课程研究是一个独立的领域,课程论是独立于教学论的一门教育学的下位分支,在教育学这门应用知识领域中,教学理论、课程理论同属其下位的平行理论。
3、课程与教学整合论
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相互独立的主张,在有力地促进课程与教学研究发展的同时,却在课程与教学研究实践中助长和加剧了课程研究与教学研究相互割裂的倾向。于是人们在总代表分析和探讨中,逐步孕育起来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整合的主张,分别阐明了“课程与教学一体化研究”的理念,“课程与教学整合论”的理念。
三、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区别:
从静态的角度理解课程时,可以说课程是目标、是学科或教材、是计划。这时,课程与教学既有本质上的区别,又有实践上的联系。课程作为目标、学科(教材)、计划,体现着教育目的的要求,反映人类文明的成果,代表着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需求,并且最终必然体现为物质形态的文件和材料;教学作为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因此,从这一点来看二者是不同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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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互规约
教学活动一旦展开便与课程发生了联系。教学目标的确定源于课程目标;教学方法的设计也必然因教学内容不同而异,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学科的内容不同,方法亦不同;教学评价也必然要参照课程中的教育目的和目标来进行。而课程实践在选择、确定目标、编排内容时也必须考虑教学实践的规律和可操作性,因此课程编制的过程也是对教学的规划过程;课程的评价也必然将重点放在教学实践中实际运行的课程,从而与教学评价密切相关。
2.相互融合
其一,教学作为课程开发过程。
教学的传统内涵是,教学基于教育心理学原理有效传递内容的过程,是忠实地实施既定课程计划的过程;教学的重心是有效传递内容,而不是变革内容,教学研究也因而成为关于内容传递的工效学。而实际上,由于课程在本质上不是对所有人都相同的普遍性的内容,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对给定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的理解,对给定内容的意义都有其自身的解读,都有关于特定内容的自己的一套理论,这样,就使得教学成为教师和在具体教育情境中创造内容和建构意义的过程,教学成为课程的创生与开发的过程。
其二,课程作为教学事件。
当“体验课程”取代“制度课程”而处于教育的核心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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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不再仅仅是表态的书面文件(教科书、教学指南等),而是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情境中不断生成的活生生的经验。在课堂教学情境中,教师与学生不断创造、解释着课堂事件,内容不断变革,意义不断生成。课程正是这一系列课堂教学事件及由此实现的内容的变革与意义的生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是动态的过程,是不断变化的课堂教学事件。作为“制度课程”之基本构成的诸种课程文件在这里不过是供教师与学生选择的资料,只有当这些资料有助于教师与学生共同进行课程创生时,只有当这些资料经过变革与解释化为教师与学生不断发展的经验时,课程才有意义。教师的价值观、知识和技能会影响他们每一次所作出的选择。教师会考虑到课程的目标、内容和组织方式,并会想像出一系列可能的教学方案以实施课程计划。这些可能的教学方案要经过层层“筛选”,即看它们是否符合当地的价值观和教育期望;是否能为特定学生所接受;以及是否具备适当的条件等。而这些抉择都与教师的素质和经验有关。由此可以推理,课程计划中的某些部分实际上从未真正得到实施过。
由此可以看出课程和教学这一对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离、差异,我们简单地把来自不同概念框架的两者之中的一个归结于另一个的亚系统或将两者截然分开的论断是不科学的。只有在厘清课程与教学基本概念的前提下,在共同的视阈之中去探讨二者的关系才有其可行性和现实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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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关于课程与教学关系的几种认识
对于课程与教学关系问题的认识,有学者归纳为三种类型
1、独立模式
独立模式即课程、教学相对独立,各执一端,互不交叉。这种观点在教育理论界的支持者颇多。如布鲁纳指出:“将课程和教学看作是分离的实体。”蔡斯坚决主张将课程和教学分离研究,他的观点是将课程视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教学则是一个特殊的现象或亚系统,在某种程度上,教学是课程的延续。坦纳夫妇主张:“在当代的课程理论家中,课程与教学是两个独立的领域,这种论点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可。”就是说,各自在互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自行发生变化。
2、包含模式
这种模式有两种情形:
(1)大教学小课程,即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包含于其中,我国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长期持有这种观点。这种观点隐含有课程等同于教学内容的趋向,如把课程定义为“指学校教育科目及各科教材,也就是教学内容”。这样,课程就成了教学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要素。 (2)大课程小教学,即把课程理解为上位概念,课程的内涵和外延都相对扩大。这种观点在北美影响较大。美国现代课程理论奠基人泰勒把教学作为课程理论的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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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这在其代表著作《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已经有所体现。
3、循环模式
循环模式即两种系统虽然相对独立,但存在互为反馈的延续关系,课程不断地对教学产生影响,反之亦然。该模式意指教学决定在课程决定之后,并且在教学决定付诸实施与评价之后,根据成效,修正课程决定。这一过程周而复始,永不终止。 独立模式将课程与教学相互独立并分离,容易产生一种误导,出现教学研究与课程研究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教学实践与课程实践相互独立、相互脱离,最终给课程理论和教学理论、课程事业和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包含和循环模式都充分说明了课程与教学的密切联系,告诉我们课程与教学实际上是无法独立和分离的,其理论研究也无法单独进行。即使在“计划文件”层面上规划课程,也必须同时规划与特定“课程内容”相适应的教学形式、途径、手段和方法。课程规划出来后必然要投入实施,这就是教学。所以,教学就是作为“进程”的课程的有机环节。
二、我国对课程与教学关系的见解
1、教学论包含课程论
1949年以后,我国引进苏联的教育学。在苏联教育学里只研究教学内容,不研究课程,只有教学论,没有课程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课程论学科开始逐步恢复起来,就引发了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问题。一些人根据历史传统,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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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就把课程论归属于教学论的门下。
2、相互独立论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提出,课程研究是一个独立的领域,课程论是独立于教学论的一门教育学的下位分支,在教育学这门应用知识领域中,教学理论、课程理论同属其下位的平行理论。
3、课程与教学整合论
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相互独立的主张,在有力地促进课程与教学研究发展的同时,却在课程与教学研究实践中助长和加剧了课程研究与教学研究相互割裂的倾向。于是人们在总代表分析和探讨中,逐步孕育起来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整合的主张,分别阐明了“课程与教学一体化研究”的理念,“课程与教学整合论”的理念。
三、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区别:
从静态的角度理解课程时,可以说课程是目标、是学科或教材、是计划。这时,课程与教学既有本质上的区别,又有实践上的联系。课程作为目标、学科(教材)、计划,体现着教育目的的要求,反映人类文明的成果,代表着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需求,并且最终必然体现为物质形态的文件和材料;教学作为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因此,从这一点来看二者是不同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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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互规约
教学活动一旦展开便与课程发生了联系。教学目标的确定源于课程目标;教学方法的设计也必然因教学内容不同而异,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学科的内容不同,方法亦不同;教学评价也必然要参照课程中的教育目的和目标来进行。而课程实践在选择、确定目标、编排内容时也必须考虑教学实践的规律和可操作性,因此课程编制的过程也是对教学的规划过程;课程的评价也必然将重点放在教学实践中实际运行的课程,从而与教学评价密切相关。
2.相互融合
其一,教学作为课程开发过程。
教学的传统内涵是,教学基于教育心理学原理有效传递内容的过程,是忠实地实施既定课程计划的过程;教学的重心是有效传递内容,而不是变革内容,教学研究也因而成为关于内容传递的工效学。而实际上,由于课程在本质上不是对所有人都相同的普遍性的内容,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对给定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的理解,对给定内容的意义都有其自身的解读,都有关于特定内容的自己的一套理论,这样,就使得教学成为教师和在具体教育情境中创造内容和建构意义的过程,教学成为课程的创生与开发的过程。
其二,课程作为教学事件。
当“体验课程”取代“制度课程”而处于教育的核心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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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不再仅仅是表态的书面文件(教科书、教学指南等),而是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情境中不断生成的活生生的经验。在课堂教学情境中,教师与学生不断创造、解释着课堂事件,内容不断变革,意义不断生成。课程正是这一系列课堂教学事件及由此实现的内容的变革与意义的生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课程是动态的过程,是不断变化的课堂教学事件。作为“制度课程”之基本构成的诸种课程文件在这里不过是供教师与学生选择的资料,只有当这些资料有助于教师与学生共同进行课程创生时,只有当这些资料经过变革与解释化为教师与学生不断发展的经验时,课程才有意义。教师的价值观、知识和技能会影响他们每一次所作出的选择。教师会考虑到课程的目标、内容和组织方式,并会想像出一系列可能的教学方案以实施课程计划。这些可能的教学方案要经过层层“筛选”,即看它们是否符合当地的价值观和教育期望;是否能为特定学生所接受;以及是否具备适当的条件等。而这些抉择都与教师的素质和经验有关。由此可以推理,课程计划中的某些部分实际上从未真正得到实施过。
由此可以看出课程和教学这一对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离、差异,我们简单地把来自不同概念框架的两者之中的一个归结于另一个的亚系统或将两者截然分开的论断是不科学的。只有在厘清课程与教学基本概念的前提下,在共同的视阈之中去探讨二者的关系才有其可行性和现实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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