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规定招聘保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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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八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受理单位: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
受理条件: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办公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的需提供服务项目办公地点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4.保安专用器材、装备清单(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5.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突发案、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6.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聘保安员的文件或物业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
7.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保安人员配置情况、保安装备器材配置情况;
8.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名册、保安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
9.保安员权益保障情况。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领取相关申请表格;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备案登记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八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受理单位: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
受理条件: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办公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的需提供服务项目办公地点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4.保安专用器材、装备清单(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5.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突发案、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6.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聘保安员的文件或物业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
7.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保安人员配置情况、保安装备器材配置情况;
8.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名册、保安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
9.保安员权益保障情况。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领取相关申请表格;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备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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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公安机关备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八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受理单位: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
受理条件: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办公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的需提供服务项目办公地点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4.保安专用器材、装备清单(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5.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突发案、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6.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聘保安员的文件或物业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
7.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保安人员配置情况、保安装备器材配置情况;
8.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名册、保安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
9.保安员权益保障情况。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领取相关申请表格;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备案登记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十八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受理单位: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
受理条件: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办公所在地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物业公司的需提供服务项目办公地点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4.保安专用器材、装备清单(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
5.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突发案、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
6.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招聘保安员的文件或物业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
7.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服务区域平面图、保安人员配置情况、保安装备器材配置情况;
8.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员名册、保安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复印件;
9.保安员权益保障情况。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领取相关申请表格;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注册地的公安分局保安监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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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没有对保安有啥要求,只有劳动法规定了年满18周岁。要求是用人单位自己出的。如果你想当保安,就去用人单位问一下,每个单位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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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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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行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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