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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犯罪问题,有不少人存有孩子年纪小不懂事不需要过多干涉处罚的想法。虽然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如校园暴力等情形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未成年人作为公民同样适用于其他法律法规。校园暴力法律都涉及哪些规定呢下面就由的小编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以供大家了解。
一、《民法》
1、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刑法》1、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7、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9、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0、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1、第一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第二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校园暴力法律主要涉及上述三部法律,由于校园暴力事件大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中且参与人大多数为未成年人,所以在承担上述的法律责任时一般从轻处罚,由监护人带回管教,必要时由未成年人交管所代为管教。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一、《民法》
1、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二、《刑法》1、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2、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7、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8、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9、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0、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1、第一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第二条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校园暴力法律主要涉及上述三部法律,由于校园暴力事件大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中且参与人大多数为未成年人,所以在承担上述的法律责任时一般从轻处罚,由监护人带回管教,必要时由未成年人交管所代为管教。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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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我亲身经历过“校园暴力”,我想从心态的方面讲一下:
首先,千万不要觉得你该受他们的欺负,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那时候的我敏感自卑,说话声音很小,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不合体的衣服,成绩也不好,他们把我当成宣泄的对象,揪我的头发,撕我的本子,拆我的圆珠笔,还有言语上的辱骂。被欺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甚至觉得是我自己活该,
但是不是的,不要这样想!上了大学后回了老家碰上了之前欺负过我的一个男生,聊天的时候打趣地问他当时怎么就那么爱欺负我,我就那么烦人吗?他不好意思挠挠头说其实也没什么,小时候不懂事,就觉得欺负女孩子很牛x。
知道了吗,他们欺负你,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出发点就是恶的,你很好,不需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其次,我们需要家长和社会去告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听过一个小男孩说:我最瞧不起打女人的男人。你看,连小男孩都明白,仗着体力欺负弱者是一种羞耻的行为。这是道德。
如果一个人碰过火,他一辈子都会知道那很危险,当少年们试探着对外界释放自己的恶意,立刻遭到极其严厉的惩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就知道怕了,知道这件事,我不能做。这是法律。
如果你是家长,你是老师,请不要像少年的你里面,魏莱的妈妈那样,对待自己的孩子欺负其他人的孩子,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她呀,还是太单纯。请在她变成怪物之前,严厉的呵斥她。如果你和我一样,是那个被欺负的同学,你要知道,你必须挺过来。只有挺过来,你才能证明,你是对的,你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你不是丛林法则或者社会法则的废物。这个世界才会有人呼吁正视校园暴力,而不是充满着“多大点儿事儿啊!小孩闹矛盾”那群无知又残酷的人。
首先,千万不要觉得你该受他们的欺负,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那时候的我敏感自卑,说话声音很小,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不合体的衣服,成绩也不好,他们把我当成宣泄的对象,揪我的头发,撕我的本子,拆我的圆珠笔,还有言语上的辱骂。被欺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甚至觉得是我自己活该,
但是不是的,不要这样想!上了大学后回了老家碰上了之前欺负过我的一个男生,聊天的时候打趣地问他当时怎么就那么爱欺负我,我就那么烦人吗?他不好意思挠挠头说其实也没什么,小时候不懂事,就觉得欺负女孩子很牛x。
知道了吗,他们欺负你,不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出发点就是恶的,你很好,不需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
其次,我们需要家长和社会去告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听过一个小男孩说:我最瞧不起打女人的男人。你看,连小男孩都明白,仗着体力欺负弱者是一种羞耻的行为。这是道德。
如果一个人碰过火,他一辈子都会知道那很危险,当少年们试探着对外界释放自己的恶意,立刻遭到极其严厉的惩罚,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就知道怕了,知道这件事,我不能做。这是法律。
如果你是家长,你是老师,请不要像少年的你里面,魏莱的妈妈那样,对待自己的孩子欺负其他人的孩子,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她呀,还是太单纯。请在她变成怪物之前,严厉的呵斥她。如果你和我一样,是那个被欺负的同学,你要知道,你必须挺过来。只有挺过来,你才能证明,你是对的,你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你不是丛林法则或者社会法则的废物。这个世界才会有人呼吁正视校园暴力,而不是充满着“多大点儿事儿啊!小孩闹矛盾”那群无知又残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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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个月来我们国家发生了多起校园,让人触目惊心,也让我们更加关注校园安全。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安全极端事件,我们学校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学校加强安全保卫的同时,同学们也要学会一些面对危险的应急方法: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正如刚才那位升旗手说的,万一发生危险,要像小老虎一样会撕咬,像小山羊一样敢顶角,不能听之任之,要想方设法逃离。
同时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小门关闭,任何同学都不得私自走出校门;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家长来接的,要经过班主任同意,开具《学生离校通知单》后,方可离校。
2、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坚持不懈地养成守时的好习惯。
3、遵守学校的秩序,课间不在走廊追追打打,横冲直撞;上下楼梯靠右走,一定要做到,不推、不挤、不跑、不跳。
4、上午、下午放学清校铃声响后,任何同学不得在校内逗留。上午离校时间为11:30,下午离校时间为4:55。
5、放学后排好路队,出校门后到指定位置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搭理陌生人。一旦被坏人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警察求助;及时将情况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安保人员报告。
老师、同学们,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谢谢大家!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正如刚才那位升旗手说的,万一发生危险,要像小老虎一样会撕咬,像小山羊一样敢顶角,不能听之任之,要想方设法逃离。
同时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小门关闭,任何同学都不得私自走出校门;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家长来接的,要经过班主任同意,开具《学生离校通知单》后,方可离校。
2、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坚持不懈地养成守时的好习惯。
3、遵守学校的秩序,课间不在走廊追追打打,横冲直撞;上下楼梯靠右走,一定要做到,不推、不挤、不跑、不跳。
4、上午、下午放学清校铃声响后,任何同学不得在校内逗留。上午离校时间为11:30,下午离校时间为4:55。
5、放学后排好路队,出校门后到指定位置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搭理陌生人。一旦被坏人纠缠,要冷静与其周旋,并设法向路人或警察求助;及时将情况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安保人员报告。
老师、同学们,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提高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做到警钟长鸣。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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