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撞伤老人,为何法院判定投喂者赔4万?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到,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流浪狗虽然没有主人,但是经常给狗狗投喂食物的人就可以把他认定动物的管理者。流浪狗经常出现在投喂者的店门口,基本每天都会过来吃投喂者的食物,虽然没有明确投喂时间,但是几个月的时间是有了。
法院认为,即便是流量狗,但是投喂者经常给流浪狗投喂吃的,已经形成了豢养该狗的事实,投喂者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其他人在成危险性,采取了不正确的方式,让这流浪狗对投喂者产生了依赖性,就会经常出现在附近,所以才会引发了这场事故。虽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调节,并当场兑现了4万块钱的赔偿,但是这件事却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
居住小区附近经常会看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出没,有些居民处于对这些小动物的怜悯之心,就会给它们一些吃的,虽然这些居民没有饲养或者想要管理的意思,但是投喂者的这种行为却让流浪猫狗有了依懒性。当然一般情况下的投喂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看到流浪狗非常可怜,偶尔投喂没有问题,但是经常投喂就会把流浪狗引到附近,这样就会对其他人造成危险性,发现流浪狗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领养,或者是让收容机构的工作人员把流浪狗带到专门的收容所。
但是当这种投喂行为发生转变之后,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它们的出没规律和生活习惯,于是就会在固定的时间聚体等待投喂者的带来,这样也就让这一片场所的危险系数增加,这种情况下伤害到人那么投喂者就要承担相关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