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套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记者 赵昱 )9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加强宅地供应管理、加强限贷调控、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调控举措。
在“金九银十”到来之际,多个热点城市都相继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据悉,此前的8月26日,住建部召集长春、银川、沈阳、成都、唐山、常州等城市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召开房地产工作会商会。在业内看来,此次的长春新政,一方面是参会的长春对中央的回应,另一方面也是长春对其调控机制的逐渐补充。
提高新增宅地供应比例,部分区域“限房价、竞地价”
对于新政出台的背景,《通知》称,近期,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指数中,长春市商品住房价格指数有增长趋势,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决策部署,依据“一城一策”方案,长春市制定出台本次调控政策。
《通知》首先提出,要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具体来看,要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与此同时,为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通知》指出,部分区域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自持、竞地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据了解,限自持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赁经营,不允许上市交易,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在业内看来,限自持项目不仅有利于增加租赁供应,也利于平抑房价,但如何保证开发商积极性,还需配套细则的跟进。
租房买房保障同步提升,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通知》还提出,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长春市政府将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此外,《通知》提出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金融信贷政策的调整是对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的进一步打击。
严查捂盘、哄抬房价 业内:意在稳定预期,平抑房价
在市场监管方面,《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捂盘惜售、虚标价格、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严肃查处。
《通知》同时提出加强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应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贝壳研究院整理,截至9月20日,长春住宅用地成交持续7个月保持20%以上增速,基本符合政策要求,预计后市仍将放量。长春1-8月新房成交面积则累计同比保持8个月降幅达15.1%。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下半年以来,长春新房市场价格快速增长,此时出台政策主要在于稳定预期,平抑房价。此举不仅是长春对中央的回应,同时也是其对调控机制的逐渐补充。
严跃进表示,本次政策的出台符合市场预期,对于中长期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导向作用,后续或将有更多城市出台类似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