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接什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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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每平方厘米2公斤以下的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m以下热力管道;
(2)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3)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4)每日8万吨以下的给水厂;每日6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每日10万吨以下的给水泵站、每日10万吨以下的污水雨水泵站,直径1m下供水管道;直径1.5m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5)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6)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
(7)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m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扩展资料: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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