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是如何积分的?
北京沉降点计算的内容如下: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评分标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每次累计3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数:自有产权住宅连续居住每满一年得1分,合法出租住宅、宿舍连续居住每满一年得0.5分;学历指标:大专(含高职)10.5分,本科15分,硕士26分,博士37分。职业和居住面积指数:申请人居住地从本市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多加6分。
申请人的就业、居住地点从本市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4分,最多加12分;创新创业指标:科技、文化、创新创业竞赛领域获得国家或市级奖项的申请人,加分,国家最高奖项加12分,市级最高奖项加6分。高新技术企业经理最高6分,注册创业公司投资或就业最高6分,孵化器投资或就业最高3分。纳税指标: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额平均每年10万元以上,或投资者可按比例平均每年缴纳20万元以上,可加6分,无涉税违法行为可扣12分。
年龄指标如果申请人,不超过45岁,加20分;荣誉表彰指标:入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国家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公民。以上情况加20分;守法记录索引:申请人因违反本市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每项行政拘留记录减少30分。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沉降点对扩展数据的计算明细如下: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加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北京稳定工作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
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结算,是指建立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给予一定的分值,总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第三条坚持公平正义、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结算制度。第四条申请积分结算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连续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年以上;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