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5
厂里每个月只给现金1500的生活费,然后个税每个月的做账是3500,我去年4月10号离职,但是个税做账做到了12月底,请问厂里属于违法吗,有哪些处罚?我有权申述嘛?...
厂里每个月只给现金1500的生活费,然后个税每个月的做账是3500,我去年4月10号离职,但是个税做账做到了12月底,请问厂里属于违法吗,有哪些处罚?我有权申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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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个税APP进行申诉,或者和原单位沟通,要求赔偿,你懂得。对方属于虚增人工成本,属于偷税漏税行为,税务局一查,处罚很严的现在。建议直接到当地税务机关查询扣除个人所得税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公司。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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