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
现在还有离婚冷静期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起诉状,并携带: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6、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证据种类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 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