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科目二考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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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科目二考的内容是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初次之外还考察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师资格证的其他规定。
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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