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合同跟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上不平等。
2、调整的法律不同,代理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属于民商事法律范围,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属于经济法领域。
3、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为具体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为与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
4、合同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劳动合同是持续的工作状态或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内容。
5、报酬取得不同,代理合同的劳务费一般一次性取得,而劳动合同的报酬是以工资、奖金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6、法律后果不同,违反代理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而违反劳动合同产生的劳动争议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诉之于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他们并不加入保险公司成为其成员而且独立地完成自己的劳动或工作工作上没有定量的目标和工作时限人员流动性和脱落率非常高只要不想为这家公司代理业务合同自然废止代理人立即就可以离司。而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成为其雇员履行相应的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与个人代理人的关系同劳动合同关系根本不是一码事,根本不是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