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国最新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中国海关进出境旅客通关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步骤,目前海关旅检现场实行红绿通道制度,即旅客在通关时可以自行选择走“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或者“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如果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可以选择走绿色通道,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对于选择走绿色通道的旅客,海关有权对其进行查验。如果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则应选择走红色通道,如实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需要指出的是,其它任何形式或在其他任何时间、地点所做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有效申报。所以旅客在不清楚是否应当申报的情况下,请先向海关进行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物品;(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四)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香烟,或超过100支雪茄,或超过500克烟丝;(五)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折合超过5000美元外币现钞;(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一)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二)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三)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外币现钞;(四)货物、货样、广告品;(五)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