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
协离婚的手续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审理。
8、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双方都要对离婚没有异议,并同意协议离婚,双方可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或者拿不准这么写规不规范时,可以请律师代写,这个费用一般不高。
这样也可以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
虽然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协议离婚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民法典出台之后,首先应该是申请,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了的,应该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共同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二步:受理
现在离婚只要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一起去民政局准备好材料,基本上都会准许离婚。但是现在夫妻双方提交了申请书之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离婚冷静期
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属于冷静期。
第四步: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先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材料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第五步:登记(发证)
最后经过冷静期和审核之后,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之后,就会给双方发放离婚证。
特别提醒:
1、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2、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1、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