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诗是什么?
所谓朦胧诗,以内在精神世界为主要表现对象,采用整体形象象征、逐步意向感发的艺术策略和方式来掩饰情思,从而使诗歌文本处在表现自己和隐藏自己之间,呈现为诗境模糊朦胧、主题多义莫名这样一些特征。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一种诗歌流派,以舒婷、北岛、顾城、梁小斌、江河、食指、芒克等先驱者为代表。
他们在诗作中以现实意识思考人的本质,肯定人的自我价值和尊严,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
艺术特征:
1、注重诗的观念省略和诗的主题暗示,使朦胧诗作品的主题具隐约性和多义性。朦胧诗人采用这种若隐若现的表现形式,再加上象征、意象、通感、暗示、隐喻、变形等多种艺术手段的运用,从而使作品的主题体现了“不即不离,捉摸不行”的隐约性、“诗无达诂”的多义性。
2、注重以象征手法为中心的艺术创作方法,一反传统的以比喻手法为中心的诗歌创作方法。诗人在凝神观照中,拆除开所观照的对象,把自己的生命输送到没有生命的生物之中,赋以静止的生命与灵魂,由物我两忘进到物我同一的境界。
这种“移情说”应用到文艺创作便产生了象征手法。象征附丽并寄托着朦胧诗人自己漂泊不定的想象,具有着无可替代的暗指性,常用于表达多层主题,表达复杂感情,表达抽象的意识和情绪。
3、注重意象化手法和意象层面的立体组合,常常采用艺术通感(移觉)手法和艺术变形手法。
4、注重跳跃性情绪节奏和自由化的内在结构与韵律,以表达情绪为目的,以宣泄心灵为宗旨,因而不看重外在结构。
不拘于只借助外部的声音循环作为诗的韵律美,而是重视诗行中的内在声音美以及其他各种内在的韵律美。尤其重视把外部的韵律和内部的韵律结合起来,从而使诗歌的韵律美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