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和西方古代法治思想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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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感肉灵10
2022-09-28 · TA获得超过6.3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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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立法权归属皇帝。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典范,对君父来说,即便是君父的儿子,也是臣,也是子,即便是王子也不可违背君父订下的法令。这也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思想的示范。

古希腊雅典民主思想:立法权归属公民,但不重视人权。公民喜欢你,你就是英雄,公民不喜欢你,你就是罪犯,无论你是不是有功于希腊,无论你的言论思想是否进步。比如苏格拉底,因为他关于神的言论,招来了希腊公民的愤怒,因此被判有罪。

扩展资料:

古罗马:我们是罗马帝国还是罗马共和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凯撒是推翻了元老院的权力,还是元老院的权力刺杀了凯撒。

西方中世纪:在自己的封地,耶和华是国王,耶和华的话就是法律,如果耶和华的言语是矛盾的,请把耶和华的最近的演讲为准绳,耶和华有最终的解释。只有其他封圣者的威胁和冠上权杖的教会的威胁,当然,和封圣者没有什么不同,才能使封圣者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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