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认为学习知识的最佳方式
布鲁纳在其认知,发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教学原则。
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对教材结构的一般理解”,使儿童“对教材能有直觉的理解”,并达到“学会如何学习”和促进智力发展。他认为,教学论必须考虑三个方面:人的天性、知识的本质和获得知识的过程的性质。由此,布鲁纳提出并论述了四条教与学的原则:
(一)动机原则。认为内在动机的效应比外在动机持久而强有力,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
(二)结构原则。强调要教给学生各门学科最基本和最佳的知识结构。任何教材结构的组织均需注意:再现的形式要适应学生的年龄和认知基础;教材的组织要符合经济法则,应教给学生简明、扼要而又有利于进一步学习的教材。
(三)序列原则。认为儿童智慧发展的程序是:从动作性表象模式经映象性表象模式到符号性表象模式三个阶段,这是一个人发展中的编码系统,它很可能是学习任何一门学科的最佳序列。
据此,教师传授新科目、新课题时,最初宜用"非语言的指导"然后鼓励学生运用由图表或图画表示的再现表象,最后用符号,也即通过语言的使用进行教学。
对年龄较大的、基础较好的学生,可在象征式水平上开始学习新知识,但也需为之提供可依靠的基本形象。
(四)反馈原则。为掌握某个课题,学生必须获得反馈,知道效果如何。布鲁纳强调,“教”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其目的是促进学生自力更生。必须指导学生学会如何学习,逐渐具备独立思考、探究发现和自我矫正的能力。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一个人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学习就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重新组织。
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各学科知识的知识结构。简言之,按照布鲁纳的观点,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
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对认知过程进行过大量研究,在词语学习、概念形成和思维方面有诸多著述,对认知心理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作出一贡献。
是认知心理学的先驱,是致力于将心理学原理实践于教育的典型代表,也是被誉为杜威之后对美国教育影响最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