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吏的年收入是多少?“规费”又是什么收入
据《江油县志》记载,那时县级 *** 中,被称作官的,仅有知县、巡检、典史、教谕和训导等四五人(大多数县未设巡检司)。知县年俸45两,加养廉银600两,计645两;巡检年俸31.52两,加养廉银90两,计121.52两;典史年俸31.52两,加养廉银80两,计111.52两;教谕、训导年俸各40两,这二位文教官员也许是没有腐败的条件,而没有养廉银。
县衙分设快、皂、壮“三班”和吏、户、礼、兵、刑、工等部门,加上巡检司、典史署和教谕、训导署“四大班子”,共有衙役77名。除8名“民壮”(重体力劳动者)和6名弓兵(技术兵)每人年薪8两外,其余63名占衙役总数82%,每人每年仅有6两,这些人包括门子(门卫)、皂隶(警务人员)、马快(特警)、仵作(法医)、轿伞肩夫(服务人员)、禁卒(狱警)、铺役(邮差)、仓夫(粮食保管)和膳夫(炊事员)等9个工种,不分科、股级,不讲工龄长短、技术高低、文凭和贡献大小。
年薪六两银过什么样的生活
两三千年来,中国内部市场向来有“一米压百价”之说, *** 控制以外的物价都随大米市价的波动而波动。清康熙四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苏州府织造(相当于中央直属纺织局长)李煦奏报皇上说:“至于米价(每石)一两三四钱不等”。这是在“鱼米之乡”,川北地区江油县应在每石1.5两左右。
县吏们一年的6两银工资当买4石大米。清至民国时期,大米每石300斤,4石为1200斤。如今江油普通大米每斤2元人民币左右,也就是说,清代江油县吏年工资相当于今2400元,平均每月仅200元。
近几年,江油民政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人均每月补足210元,由此可见,清代江油县吏的工资,竟比现在的“低保户”还差一截,自己都难糊口,更何谈供养父母妻儿。
县太爷的折中办法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县吏们也绝不会饿着肚皮去执行公务的。据清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川北地区潼川知府阿通先生一份书面报告说:“访查该县(三台县)词讼,一经准理,差役持票下乡,往往择肥而噬,不论案情之重轻,先讲差规之多寡,千方恐吓,万计刁难,必随其欲而后已。迨至押带人证进城投到,又有房书开单等项使费,种种弊端,悉难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