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目前进展如何了?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次日,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张玉环提出申诉,并于2017年8月22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书。2019年3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于2020年7月9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审据已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扩展资料
赔偿事宜:
张玉环出狱后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律师表示,在法律程序中一旦取得了无罪判决书,就可以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流程不超过半年。该案中具体的赔偿还要等到张玉环本人出狱后依据他的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申请以及其他要求。尚满庆表示,将帮助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
据王飞透露,张玉环再回到家中后,会先休息一段时间,处理一下家中事务,之后则会继续投入对当年刑讯逼供者的追责中,并考虑申请相应的赔偿。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金额22,343,129元。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2020年9月4日,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玉环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