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处方的基本内容不包括
运动处方的基本内容不包括:运动地点。
运动处方通常包括运动强度、运动频率、运动时间和运动类型。
运动强度:运动强度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调节。
1、靶心率:就是运动要达到的心率。运动时,心率会加快以满足肌肉对氧的需求,运动越剧烈,心率就越快。您可以根据运动处方所制定的靶心率调节运动强度,
如果心率低于靶心率,您可以缓慢增加速度及强度,以此保证运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但对于心脏病人来说,有些药物会对心率造成影响,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地高辛和可达龙等。
2、谈话:运动使您呼吸较平时深长且加快,但不应该感到气促。当您在运动时要确保可以保持正常的谈话速度。
3、自我感觉劳累程度:用自我感觉用力评分法(RPE)从低到高分为6~20级(见下表),自测劳累程度,病人一般选择13~14级,也就是运动时感觉稍稍用力和用力,但不应该感到很用力。
4、代谢当量法:运动心肺功能测定可制定出目前阶段适宜的代谢当量(METs)。
5、注意训练时和训练后的身体反应,以运动后当天晚上及第二天早上感觉尚好为宜。
运动时间:开始每次可能仅运动5~10分钟,随着心功能的恢复,您可以运动30分钟或更长时间。运动时间增加到至少每次30分钟后,再增加运动强度。
运动频率:只有经常运动,心脏才会受益。每周应运动3~5天,最好上下午各一次,后可增加至每天都运动。
运动类型:根据以下几点选择:
1、选择您喜欢做的运动;
2、最好是有氧运动,即下肢和上臂大肌肉群的运动,如步行、慢跑、骑自行车或游泳;
3、至少能连续做10分钟或更长时间的运动而没有不舒服;
4、这种运动对心脏来说是安全且确实有益的;
5、能长期坚持的运动。
步行运动是符合上述要求的运动方式。您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并可随时调节速度,而且多数人能够长期坚持。因此,步行是心脏病患者出院后运动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