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主要有4个。
一是依法管理原则。是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必须由法律法规为据;是金融管理当局实施监管,必须依法行事;是金融机构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督监管要求必须接受,不能有例外。
二是合理适度竞争原则。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条基本规律,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中心应放在保护,维持培育,创造一个公平,高效,适度,有序的竞争环境上。
三是自我约束和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外部强制管理严格,但其作用也是相对有限的,所以需要自我约束与外部相结合。
四是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经营业务,历来都是金融监管的中心目的。
金融监管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