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含不含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含不含增值税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
第一,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无论是销售还是购进,均实行价税分离,也就是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购进货物成本均不含增值税;
第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也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否则, 两表的数据不一致。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包括哪些项目
纳税答疑的收入总额包括: 一是生产、经营收入。指纳税答疑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二是财产转让收入。指纳税答疑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份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三是利息收入。指纳税答疑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是租赁收入。指纳税答疑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答疑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六是股息收入。指纳税答疑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七是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会计利润不扣除增值税为什么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会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产品成本之中,所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扣除。
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里的不含税是不含增值税的所得吗?
你好,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没错,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价格之外。
请问不含税收入为什么要转换为应纳税所得额才能计算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不是应纳税所得额吗?
计算公式为:
①当不含税收入额(不含税劳务报酬所得额)不超过3360元(即:含税的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元-速算扣除数0)÷(1-税率)……………………公式(1)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0
[关于公式(1)的推导:
由于: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800元…………①
同时: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应纳税额
=不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0………………………………………②
综合①,②,经整理可得公式(1)]
如果将公式(1)的两端同时加上800元,可得:
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不含税收入-800元)÷(1-税率)+800元.
即: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800元)÷(1-税率)+800元.
经整理可得:
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800元×税率)÷(1-税率)…… … … … … … … … … … … …公式(2)
依据公式(2),就可计算出3360元.
[根据公式(2),可得:4000=(不含税收入-800元×20%)÷(1-20%)
所以,不含税收入=3360(元)]
[例如]:某学院的刘副教授应邀请为某一企业作某专题的学术报告,由于报告的内容太多,刘副教授在一个月内利用三个星期日作完,共取得不含税报酬3000元(税款已由该企业代为扣缴).
②当不含税收入额(不含税劳务报酬所得额)超过3360元(即:含税的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公式(3)
=[(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5-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关于公式(3)的推导:
由于: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1-20%)…①
同时: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应纳税额
=不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②
综合①,②,经整理可得公式(3)]
同理,如果将公式(3)的两端同时除以(1-20%),可得:
应纳税所得额÷(1-20%)=[(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1-20%)
即: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1-20%)
经整理可得: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80%)………………公式(4)
依据公式(4),也可计算出3360元.
[根据公式(4),可得:4000=(不含税收入-0)÷(1-20%×80%)
所以,不含税收入=3360(元)]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入收入总额的是
C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A 属于其他收入的范围,
B属于财产转让收入的范围
C属于不征收收入的范围
D属于租金收入的范围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可弥补亏损。
如何计算所得税:按收入总额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
是收入×应税所得率×税率,不允许减除成本费用。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8〕30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剔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但免税项目所得(或亏损)包含于应纳税所得额中。
按照会计账务处理免税项目所得(或亏损)当然包含于应纳税所得额中,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就是要你在应纳税所得额剔除。
税法规定的不征收收入有: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有: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准予扣除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1. 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 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 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
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