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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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在网上申报是:进入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点击【申报缴税】-【按期应申报】-【(地税)企业所得税】-【填写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
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④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⑤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⑥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⑦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1.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4、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
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④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⑤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⑥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⑦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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