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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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本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5、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本市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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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户口所在地,交验户口簿;如果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比如驾照护照社保卡等。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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