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的风俗特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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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的风俗特色如下:
1、景颇族婚姻实行丈人种(景颇语称“木育”,载瓦语称“勐”)与姑爷种(景颇语称“达玛”,载瓦语称“墨”)单向联姻的婚姻形式。两个家庭一旦缔结婚姻,不仅产生“姑爷”(女婿)和“丈人”(岳父)两种个人身份,同时也产生“姑爷种”和“丈人种”两种群体的身份,形成固定的丈人种与姑爷种关系。
2、景颇族青年男女恋爱、社交自由。过去,村寨中设有专供青年男女进行社交的“公房”,青年男女到公房约会称为“赶脱总”。
3、订媳妇,当男子家看中一个女子,但她尚年少不能结婚,就把她“订下”,待女子成年后再择日讨回。已经被人“订下”的女子一般不会再被别的男子讨去。
4、景颇族实行婚后一段时间内的“不落夫家”或“望门居”。新婚之后,新娘即返回娘家,新郎不断地背酒前往丈人家拜访,白天帮助岳父家干活,晚上与新娘同居,直至新娘怀孕,才携回新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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