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传文言文翻译,急急急急
包拯传翻译: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
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过了很长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管理天长县。
不久拜监察御史裹行,改监察御史。当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雨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包拯一起奏论此事,言辞很急切。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选择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
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出京任京东转运使,改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调任陕西,又调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取;又七个州交纳河桥竹索的赋税,一般有几十万,包拯都奏请加以废除。
契丹在邻近边塞地区集结军队,边境州郡渐加戒备,命令包拯去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种,邢、沼、赵三州农田一万五千顷,一概用来牧马,请求把这些全都分给百姓。“听从他的意见。
解州盐法规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经营管理,请求一概与商贩流通交换。 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多次论述斥责权贵得宠大臣,请求免去一切由内廷施予的曲意恩赐。又依次递上唐魏郑公的三条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侧,作为借鉴。
包拯性格正直,憎恶官吏苛杂刻薄,致力于敦厚宽容之政,虽然非常憎恨恶行,但从来没有不用忠恕之道来推行政务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
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归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
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
寻拜监察御史里行,改监察御史。时张尧佐除节度、宣徽两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拯共论之,语甚切。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赵三州民田万五千顷,率用牧马,请悉以赋民。”从之。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
又上言天子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凡七事;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中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拯性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
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此文出自元·阿鲁图苏写的《宋史》。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元顺帝(元惠帝)孛儿只斤·妥欢贴睦尔执政时期,中书右丞相蔑里乞·脱脱于元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农历5月因病辞职,由阿尔拉·阿鲁图继任中书右丞相。
阿尔拉·阿鲁图继脱脱之后,主持了纂修辽、金、宋三史,颁《至正条格》等工作,特别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尔拉·阿鲁图主持的。
虽然在参与修纂《宋史》的人之中,阿尔拉·阿鲁图名为都总裁,但他素不识汉字,因而并没有参与实际编修,但他在财政、管理、史料提供上给予了莫大支持,因此在元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农历10月,三史皆修成,中书右丞相阿鲁图奏进。
《宋史》在三史中虽然是最后完成,但只历时两年半。阿鲁图,博尔术四世孙。父木剌忽。阿鲁图由经正监袭职为怯薛官,掌环卫,遂拜翰林学士承旨,迁知枢密院事。至元三年,袭封广平王。至正四年,脱脱辞相位,顺帝问谁可代脱脱为相者,脱脱以阿鲁图荐。
五月,诏拜中书右丞相、监修国史,而别儿怯不花为左丞相,从驾行幸,每同车出入,一时朝野以二相协和为喜。
时诏修辽、金、宋三史,阿鲁图为总裁。五年,三史成。十月,阿鲁图等既以其书进,帝御宣文阁,阿鲁图复与平章政事帖木儿塔识、太平上奏:“太祖取金,世祖平宋,混一区宇,典章图籍皆归秘府。今陛下以三国事绩命儒士纂修,而臣阿鲁图总裁。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
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
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
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宋史对于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典章制度以及活动在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人物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记载,是研究两宋三百多年历史的基本史料。
例如,从《宋史·食货志》中,不仅可以看到两宋社会经济发展的概况和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联系的加强,还可以看到宋代高度发展的精神与物质文明。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等,保存了许多天文气象资料、科学数据以及关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丰富史料。
除官修的当代史外,私家撰述的历史著作也不少,像南宋初年史学家李焘编撰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专记北宋一代史实;南宋孝宗时的史学家徐梦莘修撰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战的关系。
因此元朝修《宋史》时,拥有足够的资料。以志来说,《宋史》共十五志,一百六十二卷,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篇幅,仅次于列传。其例目之多,分量之大,也是二十五史所仅见。
其中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还包括职官的食邑、荫补、俸禄等,从中可以看出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此外,《地理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编得也比较好。《宋史》的志书基本上能反映当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各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