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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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协商好共同债务偿还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
夫妻共同举债的债务、夫妻一方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夫妻共同举债的债务、夫妻一方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
夫妻共同举债的债务、夫妻一方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夫妻共同举债的债务、夫妻一方举债,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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