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辅导:土地的概念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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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概念与内涵
土地的概念,主要取决于人们和学科对土地的认知。一般有狭义、广义的解释。理性而言,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元复合系统,只能逐步地认识其实质内涵,因而是一个动态概念。土地整体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其实质内涵一般可分为以下4个层次:
1. 第一个层次,土地作为自然物质,是大自然提供的,先于生命系统(生物和人类)而存在的最基本的生态环境要素。
(1)地是地球的表层,地球的存在距今已有约46亿年,土地包括陆地和水面,与土壤、光、热、水、气不可分。土地既是自然因素(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的综合体,又是自然物的一个垂直系统。
(2)土地有狭义、广义两个概念,狭义的土地指的是平面土地(含陆面、水面);广义的土地指立体土地(含土地的内层、底层,分为大气圈、生物圈和岩石圈)。土地内涵因素如此丰富,就为发展农业、林业、渔业、工矿业和第三产业用地,也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基础。
(3)中外学者有关土地基础层次概念的经典论述
管仲(我国周代):“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苑也”;
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李嘉图(D. Ricardo, 1772—1823):“人非土地不能生存”;
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伊利(R. T. Ely):“土地是万物的基础”。
2. 第二个层次,土地是劳动对象、人工生态环境和最基本自然资源。
(1)为自然物的土地是逐渐由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态环境要素转化为人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日益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自然资源宝库,而成为一切生产资源和生产资料的源泉和依托;并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的土地转变为人工自然资源和人工生态环境要素,而成为自然经济综合体,使土地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了价值(劳动价值)。
(2)马克思的“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的二元构成理论。
马克思指出,作为自然状态的土地是“土地物质”;而已利用土地由于附加了人类的劳动成为“土地资本”,并使“土地物质”与“土地资本”融为一体。这样就使“一块已耕土地与一块具有同样自然性质的未耕土地相比,有较大的价值”。而且,作为纯粹自然资源的土地一旦被国家社会和个人占有,而成为排他性的财产时,土地所有权(或产权)就具有了经济和法制的意义,使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和特性功能。所以,土地资源(“土地物质”)与土地资产(“不动产”)融为一体,应是土地经济学基础概念的出发点,从而为一国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物质基础。
(3)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
土地资源(land resource)是指土地是生产要素和生态环境要素。而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来源,它可以为人类社会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土地资源又是土地物质对人类社会需要的不可替代性决定的,因而是永恒的第一位的,它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
土地资产(land assets or real estate property)则是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占用土地作为其财产的权利。土地资产由于其取得是按成本计价的,即在取得土地时须从实际成本支付货币计价,故在现代产权条件下土地资产应是资本物的体现,土地资源和资产所有权及其使用权的转移应该是有偿的,并应在经济核算上把土地作为资金占用来反映,这应是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保护国家财源,促使企业改善经营和发展经济的必要途径。
土地是自然经济“综合体”
马歇尔(A. Marshall, 1842—1924)对土地的定义:“土地是指自然为辅助人类而自由给予的陆、水、空气和光热等各种物质与能力”(By land is meant the material and the forces which nature gives freely for man's aid, in land and water, in air and light and heat)。
伊利(R. Ely)提出“土地是万物的基础”(under all, the land),并在其土地经济学著作中把土地作为商品和经济要素,从自然、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视土地为自然(nature)、空间(space)、生产要素(factor of production)、消费财货(consumption goods)、位置(situation)、财产(property)和资本(capital)的多种涵义。
3. 第三个层次,“国土”,又称“领土”、“国土资源”。
(1)全地球而言,“国土”目前还没有公认一致的法定涵义。
(2)吴传钧院士对国土的定义:“国土是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及其上面的领空。它包括了地表的土壤、砂石和流水,地下的岩石圈,地上的生物圈和大气圈,还包括经人类劳动而建设的一些永久性建筑物,它基本上是自然综合体加上人工的产物。”
(3)管好用好国土资源应是土地经济学不容忽视的研究任务。
4. 第四个层次,纵观以上三个层次的土地整体,可以认为是整体的土地综合概念和内涵。
土地整体的定义在国际上有称之为“自然经济综合体”的,也有被定义为具有“自然、经济和人文、社会的综合特性的基本功能”的。
土地的概念,主要取决于人们和学科对土地的认知。一般有狭义、广义的解释。理性而言,土地作为一个整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元复合系统,只能逐步地认识其实质内涵,因而是一个动态概念。土地整体作为一个复合系统,其实质内涵一般可分为以下4个层次:
1. 第一个层次,土地作为自然物质,是大自然提供的,先于生命系统(生物和人类)而存在的最基本的生态环境要素。
(1)地是地球的表层,地球的存在距今已有约46亿年,土地包括陆地和水面,与土壤、光、热、水、气不可分。土地既是自然因素(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的综合体,又是自然物的一个垂直系统。
(2)土地有狭义、广义两个概念,狭义的土地指的是平面土地(含陆面、水面);广义的土地指立体土地(含土地的内层、底层,分为大气圈、生物圈和岩石圈)。土地内涵因素如此丰富,就为发展农业、林业、渔业、工矿业和第三产业用地,也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空间和基础。
(3)中外学者有关土地基础层次概念的经典论述
管仲(我国周代):“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苑也”;
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李嘉图(D. Ricardo, 1772—1823):“人非土地不能生存”;
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伊利(R. T. Ely):“土地是万物的基础”。
2. 第二个层次,土地是劳动对象、人工生态环境和最基本自然资源。
(1)为自然物的土地是逐渐由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态环境要素转化为人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日益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自然资源宝库,而成为一切生产资源和生产资料的源泉和依托;并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的土地转变为人工自然资源和人工生态环境要素,而成为自然经济综合体,使土地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了价值(劳动价值)。
(2)马克思的“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的二元构成理论。
马克思指出,作为自然状态的土地是“土地物质”;而已利用土地由于附加了人类的劳动成为“土地资本”,并使“土地物质”与“土地资本”融为一体。这样就使“一块已耕土地与一块具有同样自然性质的未耕土地相比,有较大的价值”。而且,作为纯粹自然资源的土地一旦被国家社会和个人占有,而成为排他性的财产时,土地所有权(或产权)就具有了经济和法制的意义,使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和特性功能。所以,土地资源(“土地物质”)与土地资产(“不动产”)融为一体,应是土地经济学基础概念的出发点,从而为一国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物质基础。
(3)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
土地资源(land resource)是指土地是生产要素和生态环境要素。而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来源,它可以为人类社会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土地资源又是土地物质对人类社会需要的不可替代性决定的,因而是永恒的第一位的,它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
土地资产(land assets or real estate property)则是国家、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占用土地作为其财产的权利。土地资产由于其取得是按成本计价的,即在取得土地时须从实际成本支付货币计价,故在现代产权条件下土地资产应是资本物的体现,土地资源和资产所有权及其使用权的转移应该是有偿的,并应在经济核算上把土地作为资金占用来反映,这应是合理有效利用土地、保护国家财源,促使企业改善经营和发展经济的必要途径。
土地是自然经济“综合体”
马歇尔(A. Marshall, 1842—1924)对土地的定义:“土地是指自然为辅助人类而自由给予的陆、水、空气和光热等各种物质与能力”(By land is meant the material and the forces which nature gives freely for man's aid, in land and water, in air and light and heat)。
伊利(R. Ely)提出“土地是万物的基础”(under all, the land),并在其土地经济学著作中把土地作为商品和经济要素,从自然、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视土地为自然(nature)、空间(space)、生产要素(factor of production)、消费财货(consumption goods)、位置(situation)、财产(property)和资本(capital)的多种涵义。
3. 第三个层次,“国土”,又称“领土”、“国土资源”。
(1)全地球而言,“国土”目前还没有公认一致的法定涵义。
(2)吴传钧院士对国土的定义:“国土是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及其上面的领空。它包括了地表的土壤、砂石和流水,地下的岩石圈,地上的生物圈和大气圈,还包括经人类劳动而建设的一些永久性建筑物,它基本上是自然综合体加上人工的产物。”
(3)管好用好国土资源应是土地经济学不容忽视的研究任务。
4. 第四个层次,纵观以上三个层次的土地整体,可以认为是整体的土地综合概念和内涵。
土地整体的定义在国际上有称之为“自然经济综合体”的,也有被定义为具有“自然、经济和人文、社会的综合特性的基本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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