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营业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 销售不动产 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它是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87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