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骗我用我银行卡诈骗,我有罪吗
法律主观:
关于银行卡诈骗,现在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你不会知道你收到的一个银行卡余额提示短信,或者其他内容与银行卡有关的短信会是一个骗局的开始。那么,在收到此类信息的同时,而我们的银行卡一没有丢失,二没有借给别人,自己本身又没有消费,此时,就应该警惕起来了。有了警惕心,不管不顾是不可取的, 毕竟银行发的短信提示余额确实少了,对此不要慌张,有以下几点建议: 1、自己登陆网银查询,如果确实显示余额少了,自己又很确定没有进行消费,应当第一时间打银行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确认。 2、如果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自己验证过后了解真相的,可以先挂失银行卡。 3、收到要求给验证码一类的信息不予理睬。 4、自己如果实在没有好的方法解决,建议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