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移民的税务问答
【篇一】美国新移民的税务问答
1.取得美国绿卡后一直没有登陆,资产买卖应该以登陆为时间点结算吗?在登陆前是不是不用报税了?
第一,登陆之后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在那个时间点开始结算。
第二,在登陆前不需要报税,因为你还没有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但要注意在登陆之前你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的话,那就可能会成为它的税务居民。
2.成功移民美国持有绿卡后,其海外的房产如果卖出,是否有免税的额度?
如果是自住房的话,是有免税的额度的。
3.太太孩子办,先生不去,资产在先生名下是不是不用征税?
先生没有去美国成为税务居民,假如资产全在先生名下,是不需要征税也不需要申报的。
4.中国房产有贷款的部分,在出售后按净值纳税吧?
在美国纳税的标准,是根据你的房价,与贷款无关。假如你花100万买房子,无论贷款是50万还是90万,如果以200万卖掉,那就是100万的资本增值利得税需要去缴纳。如果以90万卖掉,资本亏损10万块,那就不需要缴税。
5.女方登陆后,男方从国内汇款给女方,用于购房及生活,是否可免税?
原则上是可以免税的。因为一位不具有美国籍的外国人赠与海外的财产给美国人的话,是不需要被课赠与税的。
6.作为新移民现金带美国有什么额度限制吗?
不能携带超过1万元美元的现金入境。
7.移民美国前买的人寿保险,理赔款算收入要报税吗?
根据现行法令,在移民前买的人寿保险是不需要列入收入的。
8.登陆后卖出房产的话,有个免征税额度吗?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这个免征的额度?
若是出售房屋符合美国税法自用住宅的规定,出售利得就可以享用免税额,所得可以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可以享有25万美元的免税额(如果是已婚并且是合并申报者,可以享有50万美元的免税额),当利得超过免税额才需要缴交所得税。
【篇二】美国移民的好处
1、退休福利
累计十年交税记录后(底线为每月$50左右的实交税金即可),便可在退休后(通常为65岁)终身领取美国联邦政府发的退休金(每月$1000~$1200)。对很多移民来讲,领取退休金的年数比交税工作的年数要多。
2、失业救济
申请人及配偶甚至孩子在转美国绿卡后没有工作时,政府免费给你找工作。具有六个月的交税记录后,到美国当地有关部门报失业就可以领取政府救济金(额度从每月$400~$1200不等)。
3、人寿与基金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以享受一些在中国没有,只在美国有的一些人寿与基金挂钩的保险险种,使本人退休后能够有较多的收入。
4、老年医疗保险
在美国医疗费用相当之高,但任何“低收入”美国绿卡持有者(无需交税记录)可在退休之后,办理“医疗卡”,持卡看任何病不再花钱。这一点可以彻底解除身患疾病的老人的后顾之忧。对于不属于低收入的人,只要有累计十年的交税记录,退休后只要再付很少的保险费,医疗费用也就不用自己承担了。
5、购房补贴
美国绿卡持有人在退休后即可申请购买低收入老年人公寓住房。可用大约市场价格的35%左右的款项购买由国家补贴兴建的在美国属于自己的住房。
6、政府补贴
美国绿卡持有者在退休前没有累计十年的交税记录时,只要转成美国公民,退休(65岁)后政府直接发放生活补贴(每月$600多)。本人不在美国生活,也可享受这笔钱。
【篇三】美国投资移民的政策
一、提高EB-5项目的最低投资额
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政策出台,实施目标就业区(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50万美元增至9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非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100万美元增至180万美元。这是该项目自1990年创建以来首次提高最低投资金额,主要目的在于应对通货膨胀。而新法规正式生效后,政府将每五年根据通货膨胀率对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二、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保留递件优先日期
现行法案中,美国国土安全部不允许投资人将已获批的移民申请优先日期用于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而新法规改变了这一规定,除特殊原因外,允许符合条件的EB-5投资人保留已获批的移民申请优先日期,用于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灵活性更高。
三、更改TEA地区的认定标准与程序
现行的法案将TEA地区定义为农村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通常是由各州政府进行认定。而新法规将取消各州政府这一权利,改由国土安全部直接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认定TEA地区,保证认定标准的公平一致。
四、明确关于解除有条件绿卡(I-829阶段)的行政审批程序
新法案将明确与主申请人分开提交I-829申请的附属申请人的行政审批程序,并通过提高I-829申请面试地点的灵活性等相关措施,改进条件解除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