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市直、镇(街)中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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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指示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07年本科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部分人员充实到教师队伍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滕州市户籍。
2、尚未就业的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教育局报到注册,并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市直、镇(街)中小学共招考160人。(详见2007年师范专业招考计划)
三、报名考试
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专业招考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其考生报考志愿直接变为报考村(居)类(若考生不同意可放弃报考)。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滕州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8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报考志愿填写报考专业。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说课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200分,说课成绩100分。
1、笔试:笔试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科。公共课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课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及大学所学专业知识)。
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
笔试按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要求进行组织。
2、说课: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学科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说课考生,参加所报学科说课。说课内容为考生所报学科的高中课程。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按照所报职位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录取。在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所报职位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3、选定工作岗位。根据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被录取人员依次自主选定学校。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
1、滕州市户籍。
2、尚未就业的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并到市人事局或教育局报到注册,并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
4、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二、招考计划:
市直、镇(街)中小学共招考160人。(详见2007年师范专业招考计划)
三、报名考试
各专业报名人数若小于等于该专业招考计划数时,按照报名人数减1的办法重新核定该专业招考计划,招考计划为1人,则取消该专业招考计划,其考生报考志愿直接变为报考村(居)类(若考生不同意可放弃报考)。
(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滕州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善国北路38号)报名。报名时交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3张,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报考志愿填写报考专业。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说课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200分,说课成绩100分。
1、笔试:笔试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科。公共课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课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中及大学所学专业知识)。
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每科90分钟。
笔试按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要求进行组织。
2、说课: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学科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说课考生,参加所报学科说课。说课内容为考生所报学科的高中课程。
四、录取办法及程序
1、考核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按照所报职位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审查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等情况作出最后审定。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录取。在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所报职位报名后重新核定的招考计划,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3、选定工作岗位。根据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被录取人员依次自主选定学校。
整个考试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均由微机随机确定先后顺序或取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市成立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5522927
滕州市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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