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带人新规定
电动车带人新规定如下:
1、电动自行车可以载12周岁以下儿童,这是最为常见的载人标准,在上海、安徽、河北、山西等多地,都是这样规定的。
2、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尽管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名12周岁以下人员,但是在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乘坐人员同样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3、电动自行车可以载16周岁以下,福建宁德,江苏等地电动车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4、电动自行车城区行驶有条件载1名1.2米以下儿童,广东省实施的是电动自行车城区原则上不能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机动车上路应当遵守的规则: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