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施工合同条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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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如果由于雇主负责的原因妨碍承包商进行竣工检验已达14天以上,则应认为雇主已在本应完成竣工检验之日接收了工程或区段(视情况而定)。
工程师随后应相应地颁发一份接收证书,并且承包商应在缺陷通知期期满前尽快进行竣工检验。工程师应提前14天发出通知,要求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检验。
若延误进行竣工检验致使承包商遭受了延误和(或)导致了费用,则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并有权依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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