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过境签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尽量准备齐所需材料去该国驻国大使馆办理。 材料清单: 1、护照:2寸照片2张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复印件。 2、签证申请表: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护照。 3、往返机票订票单:只要购买国际机票售票处或者机票 代理 都出具。 4、签证保险份:保险金额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上需覆盖旅行全程。 5、出国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 工资 国外旅游时间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 6、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有国家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先网站上查清楚。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8、人经济担保:工资、无冻结存款证明或 房产证 或车辆购买等需要原件和翻译件。 9、 身份证 :需要原件及翻译件。 10、上所有资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复印件均要A4纸张并按照上顺序整理递交。 过境签证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