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西方美学的差异
简述中西方美学的差异如下:
1、审美思维方式的不同:
中国人讲究“和谐”,强调事情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主张主体在把握审美对象时, 应系统地、全局性地去把握对象,达到事物与主体相辅相成,融合渗透的境地。强调审美主体应适当的摒弃理性的束缚,进入到审美对象之中去,来体悟这种人与自然、人与宇宙、人与社会的完全交融的哲理。
西方人则不同,侧重于“思辨理性”。他们注重局部和个体,专注于某一事物或是事物的某一方面,从而进行专门而精确的研究。他们侧重于由个别到一般、由低到高、由部分到全体的理性把握过程。
2、审美的价值取向不同:
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在审美价值上也表现出中西方的各自侧重。以善为美是中国传统文化坚持的原则, 孔子认为外在形式的美为文, 内在道德的善为质, 文质应该统一起来, 这样事物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孟子认为美就是善的内容和其自身的外在感性形式的完美统一。孔孟对美的追求集中表现为对仁义道德的推崇、对高尚为的肯定, 表现为某种超越性和永恒性。
西方传统文化则坚持以真为美的原则, 其核心是 “真”。作为价值范畴的“真”, 是认识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西方艺术的求真品性就与其思维形态紧密相关。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源远流长,其文化积淀是非常深厚的,使得审美也具有了一种重言志、重德性的特色,审美文化的道德教化功能就应运而出。如在文学上它提倡“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移风俗”。
这种注重人文道德的传统的积极作用是对平民百姓起到了教化、陶冶的作用, 也对国家安定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但其消极作用是因道德约束太多,而扼杀了文化的灵性,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文化所具有的艺术及审美价值。
西方文化中,也有道德功能,但与中国传统文化不同的是其艺术审美的愉悦功能要多于道德功能。在对美的本质特征把握与分析当中,康德的观点具有代表性。
他认为:“趣味是仅凭完全非功利的快或不快来判断对象的能力或表象它的方法, 这种愉快的对象就是美的。”在他看来,真正的美应该是能带来审美愉悦的“自由美”,如果在审美过程中夹有道德的评价、真理的追求等,那就是“依存美”。